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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检察院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时间:2021-11-23

来源:未检办

作者:李雪婷

编辑:王金龙

录入:刘巍

审核: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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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最高检等九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北安市检察院积极行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安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共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大格局。

 

// 召开联席会议

      11月22日,我院邀请北安市监察委员会、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共青团北安市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8家单位,召开全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签订了《北安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制度为推动,让越来越多的职能部门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

 

      会上,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强制报告制度内容,明晰了各单位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各单位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并就今后落实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商议具体解决措施。大家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能,切切实实给予未成年人乃至社会更大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联席会议的召开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效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新闻发布会

      联席会议结束后,我院组织召开了落实《北安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未检办主任王晓磊主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海军担任新闻发言人。黑河日报驻北安记者站、北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应邀出席会议。

 

 

      发布会上,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海军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实施办法》会签情况,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发布背景以及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并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孙海军副检察长表示,《实施办法》的会签标志着我市开启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模式,将极大提升各职能部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以刚性约束确保形成合力、织密网络、衔接顺畅。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担当,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媒体记者还就强制报告的报告主体、需要报告的情形以及我院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了提问,未检办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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