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翼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2-11-08
来源:政治部
作者:于瑞娟
编辑:冯启明
录入:刘巍
审核:王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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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
经2022年11月8日北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任命:
马 翼同志为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吴艳丽同志为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喜民同志的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经2022年11月8日北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任命:
马 翼同志为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吴艳丽同志为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喜民同志的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