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海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2-04-18
来源:政治部
作者:于瑞娟
编辑:王金龙
录入:刘巍
审核:解放
【字体:大 中 小】
市检察院:
经2022年4月10日中共北安市委十八届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孙海军同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职务;
秦立忠同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经2022年4月10日中共北安市委十八届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孙海军同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职务;
秦立忠同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