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占领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1-08-07
来源:政治部
作者:于瑞娟
编辑:王金龙
录入:刘巍
审核:解放
【字体:大 中 小】
市检察院:
经2021年8月7日中共北安市第十七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李占领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
免去:
于洋同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经2021年8月7日中共北安市第十七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李占领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
免去:
于洋同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