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晓磊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5-04-18
来源:政治部
作者:冯启明
编辑:冯启明
录入:刘巍
审核:王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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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
经2025年3月28日中共北安市委十八届常务委员会第100次会议讨论,决定:
王晓磊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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