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时间:2021-07-15
来源:政治部
作者:于晶娟
编辑:于晶娟
录入:刘巍
审核: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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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和违法违规办案或者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举报;
· 二、为及时受理和办理您的举报,请根据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
· 三、检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有效联系方式等;
· 四、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属于诬告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五、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予以保密;
· 六、请不要重复举报。
网络:请登陆http:// 12309.gov.cn进入【网上举报】进行网上举报。
来电:请拨打12309或拨打举报电话
· 二、为及时受理和办理您的举报,请根据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
· 三、检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有效联系方式等;
· 四、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属于诬告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五、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予以保密;
· 六、请不要重复举报。
网络:请登陆http:// 12309.gov.cn进入【网上举报】进行网上举报。
来电:请拨打12309或拨打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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