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刑事检察工作回顾
时间:2025-01-16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张洪瑞
编辑:冯启明
录入:刘巍
审核:王金龙
时光壮阔落笔,岁月浩荡成歌,转眼间,又是一年四序更迭。2024年,北安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坚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为大局服务,高质效办理案件以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推进地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1.高水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2024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7件73人,批准逮捕37件58人,不批准逮捕9件14人,不捕率19.44%;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9件162人,提起公诉111件147人,不起诉11件14人,不诉率9.26%。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人,诉前羁押率33.74%,无罪判决率0%,撤回起诉率0%,案件比1.13。刑事案件捕诉工作开展良好。
2.高质效强化释法说理工作。按照最高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积极释法说理,以此推进认罪认罚制度做优做实。2024年共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3件13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6.16%,按人次100%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18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率97.25%,审判阶段调整确定刑量刑建议25人,调整量刑建议率21.1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07%。
3.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侦协办的“前哨”功能,精准排查矛盾多发、有信访隐患的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追赃挽损前置到侦查环节,依托赔偿金提存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协同化解平台,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特邀调解队伍,同步开展案件侦办和矛盾化解工作,在保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更高质效开展的同时也最大程度让化解成果符合公众认知,真正实现案件结果与公众正义预期的完美契合。
二、为人民司法,在依法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1.聚焦重点人群。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办理一起发生在老年公寓的故意杀人案件中,积极履行检察职能,通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准确认定罪名,依法批准逮捕。强化释法说理,积极促成赔偿谅解,确保矛盾纠纷实质纾解。同时,在案件办理中注重发现公益诉讼监督线索,针对案件背后安全监管缺位的养老机构主体,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行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养老机构整改,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行业健康发展。
2.聚焦重点领域。推进社会治理,确保行业漏洞规范整治,针对一起利用租赁车辆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案件所暴露出的汽车租赁行业履职措施不完善、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联合异地人民检察院、交通运输局针对相关问题联合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走访、调取数据等方式,结合案件情况,向相关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进一步推进完善汽车租赁行业制度,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为法治担当以强化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坚决高质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着力监督纠正各类司法办案问题。2024年共计办理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24件,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66.67%;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43件,其中书面提出纠正违法32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2件,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2件,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34.4%,纠正违法提出率34.11%,纠正违法采纳率100%;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审判监督采纳率100%;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9人,纠正漏捕漏诉率6.75%,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率81.82%。
展望新一年
新形势激励担当,新征程呼唤作为。展望新的一年,我们将持续忠诚履职,开拓进取,不断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