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回顾
时间:2025-01-17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闫石
编辑:冯启明
录入:刘巍
审核:王金龙
2024年,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中心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民生之本。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67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4件,提出检察建议83件;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4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7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7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含2件类案);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含2件类案);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8件;行政类案监督4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件13人。
一、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检察为民
大力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着力解决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依法维权困难问题,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件,其中1件为涉及残疾老年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通过法检联调,为该名残疾老年妇女追索土地费用54130元;11件为涉及农民工追索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农民工讨薪244466元;4件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帮助39名职工确认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法院全部采纳。打造“北检善治 爱民清薪”特色检察品牌,与法院、公安、劳动监察等单位成立清薪专班对通北镇一建设工程发生欠薪信访舆情事件进行紧急调查处理,为24名农民工追索回全部工资326424元。工作简报《北安市检察院打造“北检善治 爱民清薪”品牌助力农民工维权》被省院转发;《北安市检察院以“三个聚焦”提升检察为民实效》,被省院“检护民生”专刊第5期转发。
二、开展虚假诉讼专项工作,共筑法治安全防线
紧紧围绕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督等关键节点,依法办理和纠正了一批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北安市德权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针对调查核实后认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的30起案件,依法向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法院均采纳并改判。并对该系列案件进行经验总结,撰写典型案例一篇上报省院。
三、深挖大数据模型应用,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民事领域根据P2P网贷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的办理过程,创建“P2P网贷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模型”,在省院模型平台测试成功。应用最高检平台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6个,发现监督线索337条,成案16件。行政领域借助最高检发布的大数据模型,提高发现行政监督线索的效率,办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养老金案件5件,筑牢国有财产保护的“安全屏障”。
四、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专项工作
办理黑河市院移送的涉刑戒毒人员庞某某“以刑代戒”线索,对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件,建议相关部门纠正戒毒人员脱管和移交不规范问题。同时,针对该案件反映出我地区存在因涉刑强戒人员接转工作机制衔接不畅导致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现脱管脱控的问题,召开强制隔离戒毒监督工作座谈会,与六家单位联合会签了《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执行衔接工作制度》,编印了强制隔离戒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手册,并向相关单位予以发送,确保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得到闭环执行。
五、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做好“后半篇”文章
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同步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杜绝“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的问题。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件13人,制发检察意见6件6人。其中办理的王某某、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2件未采纳,本院进行跟踪监督,对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件,纠正其违法情形,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整改,对二人分别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该案件,撰写的典型案例《王某某、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同时被省院和最高检转发。
六、开展行政检察理论研究
撰写的《论防止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泛化及实现有序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和破解路径》,入选2024年省院理论年会,获奖三等奖。
展望新一年
2025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全面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各项职能,奋力推进北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