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多部门联合开展“保护湿地 共筑未来”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5-02-11
来源:第五检察部
作者:于瑞娟
编辑:冯启明
录入:刘巍
审核:王金龙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是生物多样性形成的基础,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
为了进一步唤起社会对湿地保护的高度重视,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职能。2月11日上午,北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北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法院、市公安局、黑龙江北安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携手合作,在北安市文化广场开展了以“保护湿地 共筑未来”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向往来群众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单,利用精心布置的宣传展板,向群众展示湿地的生态功能、保护修复湿地的重要性。同时,紧密结合黑龙江北安乌裕尔河湿地公园实际,以湿地鸟类保护、维护良好动植物生存环境为切入点,向群众详细讲解湿地保护与管理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了解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和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警示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珍贵的湿地生态资源。





此次联合普法宣传活动,是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行政机关联合履行社会责任、守护生态环境的有益探索,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湿地保护的认知和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湿地保护和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加强与湿地保护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保护湿地,为维护好湿地生态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