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07-11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闫石
编辑:冯启明
录入:刘巍
审核:王金龙
行政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行政检察既包括“诉讼内”监督,即对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又积极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监督等“诉讼外”监督拓展。
近年来,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丰富行政检察监督内容、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为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代表委员对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7月11日上午,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黑河日报社驻北安记者站和北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等应邀参会。
发布会上,北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吴艳丽详细介绍了北安市人民检察院近三年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2022年以来,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扎实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6件。
全面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围绕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环境资源、建筑工程、住房、婚姻登记等重点领域及妇女、老年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办理相关案件57件,制发个案检察建议54件、类案检察建议3件,帮助农村贫困老年人免予执行1万余元行政处罚,帮助农村妇女撤销虚假婚姻登记,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和运输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办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0件,围绕法律适用错误、执法不规范、怠于履职等问题制发个案检察建议19件、类案检察建议1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运输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助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屏障。
扎实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聚焦市场主体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办理相关案件9件,制发个案检察建议6件、类案检察建议3件。针对虚假登记的“空壳公司”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进行专项清理;针对8件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行政处罚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对民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违法处罚过程中规范执法。
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专项工作,办理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案件14件、社区戒毒监督案件1件。针对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漏管”情况,与公安、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六家单位召开座谈会,联合会签《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执行衔接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单位对涉刑强戒人员接转衔接工作职责,确保涉刑强戒人员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得到闭环执行,防止尚处强制隔离戒毒期的涉刑强戒人员脱管脱控。
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终结审查5件。注重检察意见制发后与行政机关沟通及跟进监督。在办理王某、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针对公安机关不采纳检察意见,对应予行政处罚而不行政处罚的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公安机关采纳建议,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行政处罚。检察机关通过利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错”,实现公平正义。
下一步,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行政检察,强化精准监督,保障民生民利,找准检察履职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